单位:惠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网址:http://www.hzhygs.gov.cn/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淡水富源路12号
邮编:516211 办公电话(一般不对外):0752-3371363
惠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窗口服务电话:0752-3779811
惠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介绍
惠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位于惠阳区淡水街道办事处富源路12号(惠阳区广播电视大学对面)。
惠阳区工商局是惠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导的直属机构,正科级建制。负责惠阳区行政区域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其主要职责是确认市场主体资格,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商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参与市场体系的培育发展;负责商标和广告管理;监督管理个体、私营经济,指导扶持其健康发展。
惠阳区工商局内设机构12个(其中,该局登记注册窗口于2012年8月整体搬迁至淡水伯公坳惠阳区行政服中心大楼A座)、事业单位2个、直属执法单位1个,下设桥头工商所、瓦窑坑工商所、新城工商所、沙田工商所、秋长工商所、新圩工商所、镇隆工商所、良井工商所、平潭工商所等9个派出机构。
近年来,该局在惠州市工商局和惠阳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履行工商监管职能,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支持广东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意见,以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为主题,深入开展“三打两建”、扎实推进“三型两改”,努力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为促进惠阳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近年来,该局被省政府评为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被省局评为“先进集体”、“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被市局评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基层建设先进单位”、“先进集体” 、“执法办案先进单位”等称号;被区委、区政府分别授予“依法治区工作先进单位”、“先进集体”、 “三打两建工作先进单位”、“信访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单位”“报送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等称号。在历年开展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万众评公务”活动中,该局均取得靠前名次。
惠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草拟重要文件,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以及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工作;承担综合性调研,协调全局调研工作;编制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经费预算方案及审查决算方案,组织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基层工商所的财务活动;负责全系统档案、信息、新闻、信访、统计工作。
二、人事监察股。负责全系统的人事管理、领导班子、工资、社会保险等管理工作;制订并组织全系统教育培训和发展规划;指导系统基层建设和评选表彰工作;负责全系统的监察、纪检和行风建设、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计生、公医等工作;负责出国(境)人员的政审工作。
三、财务股。编制经费预算方案及审查决算方案;组织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下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活动。
四、法规股。承担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监督和听证工作;组织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培训;组织实施执法责任制,指导全系统法制工作。
五、登记注册股。负责区局登记管辖的内资企业(含私营企业和其他经营单位)的注册登记,建立企业登记档案;依照法规规定发布登记公告;指导基层工商所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工作;协调有关职能部门,贯彻落实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政策。
六、企业监督管理股。负责管辖范围内企业和其他经营单位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查处无照经营;负责区局登记注册企业和经营单位的年检、验照工作;组织实施惠城区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指导基层工商所企业监督管理工作。
七、经济检查股。监督检查市场经营主体的交易行为;组织查处市场管理中发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流通领域走私贩私行为、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以及其他经济违法违章行为;组织、指导、监督、协调本系统(含工商所)查处经济违法违章案件工作。完成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市场监督管理股。组织监督、管理各类市场和经纪人、经纪机构;组织指导对各类市场进行专项治理;指导协调工商所市场巡查工作;组织开展评选表彰文明市场活动和“重合同、守信用”活动;研究拟订合同监督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监制和推行合同示范文本,调解合同争议,查处合同违法行为;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为。组织对商标和特殊标志的使用以及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监督管理;负责商标印制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商标印制业务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组织查处商标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负责著名商标的推荐管理工作;依法负责广告经营资格登记工作;监督管理各类广告活动;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指导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九、商标广告管理股。组织对商标和特殊标志的使用以及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监督管理;负责商标印制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商标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依法负责广告经营资格登记工作,监督管理各类广告活动;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指导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十、督察队。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等事项进行现场监督;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来电中对有关行政效能和廉政勤政的举报、投诉;承办领导交办的需要督察的其他事项。
惠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领导工作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张明智同志:主持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兼纪检组长杨志宁同志:负责分管人事教育、纪检监察、企业监督管理、市场合同管理、督察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妇女计生和共青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小强同志:负责分管财务、法规和登记注册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黄涌同志:负责分管办公室、商标广告、机关服务中心、信息中心工作;
党组成员、经检大队大队长余雁辉同志:负责分管经检、12315投诉中心、经济检查大队和消委维权工作;
叶桂应主任科员:负责指导个私协会工作;
郑小强主任科员:负责分管党务工作;
陶叔铭副主任科员:负责机关工会工作。
惠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派出机构
工商所是区、县(含县级市,下同)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县工商局)的派出机构。工商所的人员编制、经费开支、干部管理和业务工作等由区、县工商局直接领导和管理。
工商所的职责包括:
(一)办理辖区内由区、县工商局登记管理的企业的登记初审和年检、换照的审查手续,并对区、县工商局核准登记的企业进行监督管理;
(二)管理辖区内的集贸市场,监督集市贸易经济活动;
(三)监督检查辖区内经济合同的订立及履行,调解经济合同纠纷;
(四)受理、初审、呈报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开业、变更、歇业的申请事项,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五)指导辖区内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正确申请商标注册,并对其使用商标进行监督管理;
(六)对辖区内设置、张贴的广告进行监督管理;
(七)按规定收取、上缴各项工商收费及罚没款物;
(八)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商行政管理职责。
一、桥头工商行政管理所。位于淡水河背鸭仔滩八巷34号,联系电话:0752-3348387;负责淡水镇河背居委会、排坊居委会、前进居委会、桥东居委会、坝尾居委会、红星居委会、东风居委会、桥背居委会、淡环村委会、村委会洋纳村委会、古屋村委会范围内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二、新城工商行政管理所。位于淡水万顺二路一巷23号,联系电话:0752-3371514 3372982;负责淡水镇草洋居委会、万顺居委会、石桥村委会、土湖村委会、张屋居委会、上圩居委会、司前居委会、洋纳村委会、新桥村委会、东华村委会范围内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三、瓦窑坑工商行政管理所。位于淡水瓦窑坑街33号,联系电话:0752-3354820;负责淡水镇坝尾居委会、红星居委会、上塘居委会、松岭居委会、淡环村委会、土湖村委会、南四居委会范围内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四、沙田工商行政管理所。位于沙田镇横岭工业区人民中路,联系电话:0752-3752011;负责沙田镇范围内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五、秋长工商行政管理所。位于秋长迎宾路45号,联系电话:0752-3551709;负责秋长镇、三和经济开发区范围内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六、新圩工商行政管理所。位于新圩镇市场6街,联系电话:0752-3333258;负责新圩镇范围内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七、镇隆工商行政管理所。位于镇隆楼寨村景湖一路17号,联系电话:0752-3955007;负责镇隆镇范围内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八、良井工商行政管理所。位于良井镇德政大道(良井镇政府斜对面),联系电话:0752-3656014;负责良井镇、永湖镇范围内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九、平潭工商行政管理所。位于平潭镇广汕公路黄塘路口,联系电话:0752-3300005;负责平潭镇范围内市场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