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内版
一、多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坚决查处第三方涉税服务借减税降费巧立名目乱收费行为的通知(关注度:★★★★★)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档案局
关于坚决查处第三方涉税服务借减税降费巧立名目乱收费行为的通知
税总发〔2019〕49号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厅、委)、档案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减税降费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对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等涉税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坚决防止借减税降费巧立名目乱收费、抵消减税降费效果,保障纳税人和缴费人应享尽享减税降费红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第三方借减税降费巧立名目乱收费行为专项整治
进一步加强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等涉税服务收费监管,对降低企业经营成本,维护纳税人和缴费人合法权益,确保减税降费的真金白银真正落到企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档案局决定,从即日起至5月31日,开展第三方借减税降费巧立名目乱收费行为专项整治。
二、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畅通服务收费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对纳税人和各方面反映的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等涉税服务乱收费问题,要迅速调查核实和处理反馈。在专项整治期间,国家税务总局及各省税务局在12366纳税服务热线设立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等涉税服务乱收费问题举报投诉专席。税务部门要对使用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等涉税服务的纳税人开展走访和调研,开展第三方服务满意度调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三、组织开展自查自纠
税务部门要立即组织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存在乱收费问题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所属国有企业的监督管理,对自查及专项整治中发现存在乱收费问题的,要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措施,整改落实到位。
四、坚决整治第三方涉税服务乱收费问题
税务部门对违规收取电子发票版式文件的生成、打印、查询和交付等基础服务费用的,要迅速采取约谈、责令限期改正、降低信用等级、取消服务资格等方式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坚决予以整治。市场监管部门要指导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等涉税服务规范明码标价,对投诉举报的不正当价格行为及时查处。
五、严格执行备案制度
税务机关要加强对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的备案管理,要求平台运营商向省税务机关备案运营商名称、技术方案、管理方案。对未按规定备案或者未如实报送备案信息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不得从事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服务,并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六、做好信息公开宣传辅导工作
在省税务局门户网站、电子税务局和办税服务场所公告备案的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名称、运营商名称等信息,并明确免费项目和收费项目,方便纳税人自愿选择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各地要加强对电子发票政策的宣传,特别是将小微企业作为辅导重点,告知纳税人可自愿选择使用电子发票或纸质发票,对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提供的服务项目,纳税人可根据需要自愿选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参与、干预、诱导纳税人选择第三方平台。
七、做好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工作
按照《国家档案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工作的通知》(档办发〔2019〕1号)要求,协同推进开展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工作,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共同研究确定扩大试点企业范围,为电子发票的推广应用、进一步降低纳税人经营成本奠定坚实的基础。试点工作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纳税人费用。
八、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规定,对违规参与、干预、诱导纳税人选择第三方涉税服务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一旦发现任何部门或个人与第三方有利益关联,要坚决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各部门要从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减税降费重大决策部署的高度,深入落实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措施是硬任务的理念,高度重视、迅速部署,严明工作要求,扛牢压实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强化监督检查,决不允许任何第三方以任何名目揩减税的油,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保障纳税人“开好票”,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档案局
2019年4月4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官网)
二、多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试点阶段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关注度:★★★★)
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
关于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试点阶段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52号
为支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现将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以下称创新企业CDR)试点阶段涉及的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个人所得税政策
1.自试点开始之日起,对个人投资者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所得,三年(36个月,下同)内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自试点开始之日起,对个人投资者持有创新企业CDR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三年内实施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具体参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由创新企业在其境内的存托机构代扣代缴税款,并向存托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明细申报。对于个人投资者取得的股息红利在境外已缴纳的税款,可按照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双边税收协定(安排)的相关规定予以抵免。
二、企业所得税政策
1.对企业投资者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所得和持有创新企业CDR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转让股票差价所得和持有股票的股息红利所得政策规定征免企业所得税。
2.对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所得和持有创新企业CDR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规定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所得和持有创新企业CDR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视同转让或持有据以发行创新企业CDR的基础股票取得的权益性资产转让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征免企业所得税。
三、增值税政策
1.对个人投资者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增值税。
2.对单位投资者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收入,按金融商品转让政策规定征免增值税。
3.自试点开始之日起,对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营基金过程中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收入,三年内暂免征收增值税。
4.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委托境内公司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增值税。
四、印花税政策
自试点开始之日起三年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创新企业CDR,按照实际成交金额,由出让方按1‰的税率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
五、其他相关事项
1.本公告所称创新企业CDR,是指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8〕21号)规定的试点企业,以境外股票为基础证券,由存托人签发并在中国境内发行,代表境外基础证券权益的证券。
2.本公告所称试点开始之日,是指首只创新企业CDR取得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发行批文之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
2019年4月3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官网)
海外版
一、美拟对欧盟征“惩罚”税欧盟:愿商量(关注度:★★★★★)
美国总统特朗普当地时间4月9日在推特上宣布,美国将对来自欧盟价值超过110亿美元的进口产品加征关税。他说,“世贸组织发现欧盟向空客提供的补贴对美国造成不利影响,欧盟多年来在贸易上占了美国的便宜。这种情况很快就要结束了!”对此,欧盟回应称,110亿美元的额度“被严重夸大”,将要求WTO指定的仲裁员确定欧盟的报复权利。
波音、空客补贴成焦点
据《纽约时报》报道,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4月8日公布一份欧盟产品清单,涉及大型商用飞机、零部件以及乳制品、葡萄酒等。美方称,打算对欧盟约110亿美元的商品加征关税,以“惩罚”其对欧洲飞机制造商空客的补贴。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代表莱特希泽声称,“此案已诉讼了14年,现在是时候采取行动了。”4月9日,特朗普便在推特上宣布了这一消息。美国表示,世贸组织今年晚些时候将就可征关税的范围作出判定,届时美方将公布有关产品的最后清单。
欧盟委员会一名发言人表示,美方估算的报复金额被严重夸大,没有得到世贸组织认可,只有世贸组织指派的仲裁方才能确定授权金额。他还透露,欧盟正在准备可能采取的报复措施,将要求世贸组织仲裁确定欧盟的报复权利。同时欧盟也表示,愿意与美国磋商讨论,取得公平结果。法国财长勒梅尔9日表示,希望欧盟与美国对此达成协议,不要发生冲突。“美国、欧洲和法国的共同利益是达成一个互惠的协议。”
在加征关税消息发布后,空客股价当天下跌2.3%。空客发表声明称,美方列出的征税清单“完全不正当”,空客已经采取了“所有必要的措施”来履行世贸组织对违法补贴的裁定。
1992年,欧盟和美国签署协议,规定政府对大飞机的贸易补贴要限制在研发成本的1/3。没过几年,空客出货量快速增长,并在2003年超过了波音,于是美国在2004年向世贸组织提起诉讼,指责欧盟向空客提供非法补贴,影响了波音的出货量。欧盟随后也向世贸组织起诉美国政府向波音提供巨额非法补贴。双方矛盾从此展开。此后,世贸组织先后裁定美欧双方均存在违规补贴。世贸组织的裁定也为美国和欧盟实施相应报复措施提供了法律依据。
挥舞关税大棒 美欧信任触底
特朗普在政治和贸易领域持续高举“美国优先”的大旗,并挥舞关税大棒。美国商务部今年2月向总统提交报告分析欧洲进口汽车是否对美国国家安全构成威胁。《纽约时报》分析,基于这份报告,美国可能向进口汽车及其零部件公司征收高额关税。欧盟当时回应,美国如果将征收关税付诸行动,欧盟将采取报复性行动。
近期,美国和欧盟在为“三零”(零关税、零非关税壁垒和零补贴)自贸谈判做准备工作,但是双方因为农业问题上存在分歧,迟迟没有启动谈判。特朗普威胁,如果谈判无法展开,美方将对欧洲加征新关税。欧洲议会议员舒克指出,美欧之间信任感已经触底,欧盟想要遵循规则加强多边贸易体系,但是特朗普很明显有别的想法,他坚持贸易保护主义、民族主义的议程。
《卫报》评论,欧元区的经济增长趋势已经放缓,欧盟不仅担心美国对其110亿美元的产品加征关税,更担心对欧洲汽车征收高关税,这将对欧洲经济产生更大影响。(来源:新京报网)
二、马来西亚考虑征收离境税(关注度:★★★★)
马来西亚政府日前向国会提交2019年离境税法案,如获得国会批准,将从6月1日起向所有搭乘飞机离境的当地及外国人征收离境税。
根据提交国会审议的这项法案,马来西亚政府将对所有搭乘飞机的离境人士征收离境税,赋予财政部长制定离境税税率的权力。
马来西亚财政部长林冠英去年11月份提呈年度财政预算案时宣布,政府建议自2019年6月1日起,向所有搭乘飞机出国的当地及外国乘客征收离境税。离境税共分为2种,飞往东盟国家的收费为20林吉特(约合5美元),飞往东盟以外国家的收费为40林吉特(约合10美元)。马来西亚离境税低于有关国家或地区,如泰国20美元、中国香港15美元、日本10美元。
该法案规定,任何人士、代理或外国公司,若未缴付离境税离境,一旦被控罪名成立,将视情节予以50万林吉特(约合12.5万美元)以下罚款,或3年以下监禁,或两者兼罚。离境税需出境当天缴纳。(来源:经济日报)
三、加拿大拟对美国增收报复性关税 对等“补差额”(关注度:★★★)
加拿大外交部长克里斯蒂娅·弗里兰9日说,加拿大政府正在考虑制定新的报复性征税措施,施压美国政府取消对加方钢材和铝制品加征的进口关税。
弗里兰说:“我们正在考虑调整报复性征税清单,以求产生更大压力。”她上月明确,如果美国政府不取消对钢材和铝制品高额关税,加拿大政府将拒绝批准与美国和墨西哥一项新的贸易协定。
去年7月,加拿大对包括橙汁、番茄酱和威士忌在内的大约125亿美元美国商品征收报复性关税,回应美国总统唐纳德·特朗普对输美钢材制品和铝制品分别加征25%和10%关税。
弗里兰9日重申,就美国对钢铝产品征税,“加拿大从一开始就认为征税不合法、不公正,清晰阐明这一立场非常重要。坦率讲,这很荒唐”。
加拿大驻美国大使戴维·麦克诺顿稍早告诉美国媒体记者,包括苹果、猪肉和红酒在内的美国商品可能成为报复对象。
不过,他强调,这一举动不意味着两国贸易争端升级,而是以“对等”为原则,加方“补齐”对美方商品免除的2.14亿美元关税。(来源:新华社)


